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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药监局再发文,不存在“儿童彩妆玩具”

发布:2021-12-10 09:44,更新:2023-11-04 06:00

不存在“儿童彩妆玩具”

实际上,随着儿童化妆品市场规模的日益庞大,国内儿童化妆品市场的乱象也层见叠出。诸多商家为规避了相关监管,借“儿童玩具”之名售卖儿童彩妆产品。由此,一批号称价格低廉、安全无毒的“儿童彩妆”,披着一层“儿童梳妆台”玩具的外衣,游离在市场监管之外。


针对“儿童梳妆台”玩具在市场上十分热销的情景,国家药监局明确表明,施用于人体表面的产品是化妆品,应当按照化妆品的法规规定进行管理;但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产品,不应作为化妆品管理,应当按照玩具或者其他产品的法规规定进行管理。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。

文章强调,如果一个产品符合化妆品定义,无论其单独销售,或者与玩具等其他产品一并销售,该产品都属于化妆品。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发现,“儿童梳妆台”玩具种类繁多,商家大多以套装形式出售,产品包含了唇彩、唇膏、腮红、眼影、指甲油等,部分还配有粉扑、化妆刷、娃娃等产品,其售价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。其中,多数商品详情页面都标有“儿童化妆品”、“儿童专用配方”、“安全无毒”等字样。


记者发现,淘宝某玩具专营店在一款名为“儿童化妆品玩具”的产品页面标示“演练:给娃娃试妆打扮、熟练:再给自己化妆”。当记者咨询其客服产品是否有化妆品相关的产品注册备案信息,其仅表示产品拥有3C证书。

某业内人士指出,“彩妆产品消费日益低龄化成大势所趋,经济能力有限又缺乏分辨能力的儿童群体,可能无法区分出哪些是用在脸上的正规化妆品,哪些又是过家家的“玩具”,而这恰巧是不法商家的牟利之法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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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

可用彩妆属违法行为

依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《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》,3~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可以包含美容修饰、卸妆等功效宣称,而0~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的其效宣称仅-限于清洁、保湿、护发、防晒、舒缓、爽身。这也就是说,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,不包括“彩妆”这一类别。因此,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,则属于违法行为。

文章明确指出,对于3岁以下的婴幼儿的来说,其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,对外来物质的刺激更敏感,更容易受到损害。按照一般玩具产品标准生产出来的“口红玩具”、“腮红玩具”等产品中可能含有不适宜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,包括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着色剂等,如果给儿童使用,可能会刺激儿童的皮肤。此外,这类“彩妆玩具”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问题,而过量重金属被吸收后可损害婴幼儿身体的多个系统,影响儿童智力发育。


尽管相关部门监管的“口子”在不断收紧,但仍有部分企业以身试险。记者看到,某淘宝母婴专营店在产品的详情页上展示了质检报告、国际欧盟认证以及玩具3C证书,强调其专为儿童研制,却并未标示产品的适用人群。当记者咨询其产品的适用人群年龄时,客服表示这款彩妆产品可使用于拥有独立玩耍能力的儿童,甚至是两岁婴幼儿的脸上。

对于电商平台上不符合《规定》要求的儿童化妆品仍处于在销售状态,某业内人士表示,为了给部分企业一定的缓冲时间,儿童化妆品的新规大多从2022年起实施。但在缓冲期间,相关部门也一定会进行管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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